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
南工教【2011】15号
各学院: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是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寒暑假往返家庭和学校间乘坐火车提供优惠的凭证,由铁道部指定专门机构发放到学校,数量有限,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优惠卡的办理工作,特制定此办法,规范优惠卡的办理、使用。
一、首次办理:新生进校注册取得学籍后,由学院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新生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并在学生证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教务处根据学生家庭地址和乘车区间,向寒暑假需乘坐火车往返家庭所在地的学生发放优惠卡。地址不祥及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核实后方可办理。
优惠卡带有强力不干胶,须贴于学生证内专用页内,一经粘贴不能揭下重贴。购票时,学生证中不能夹带非接触式IC卡,应到正规的大型售票点购票。
二、损坏补办:如学生证遗失,或者优惠卡被水浸泡或折叠损坏,需补办优惠卡的,须到教务处办理补办手续。教务处将按优惠卡库存情况予以补办,优先满足外省市学生的补办需求,每学年发完为止。
三、增输次数:优惠卡每学年可使用4次。新卡发放时已预存购票次数4次,此后每学年的6月中旬,教务处将挂网通知,学生按班级统一收齐,由专人到教务处充磁,按每学年4次增输次数。
四、变更乘车区间:学生入校后,因家庭住址变更或父母长期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而需变更乘车区间的,应向学院提交申请,附家庭所在地公安局证明和家长同意书,学院同意盖章,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办理变更乘车区间手续。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